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扎实推进医疗机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解决医疗机构执业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卫生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七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的指导意见》,并决定在全国卫生系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医疗卫生事业是造福人民的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也关系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进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内、外部环境。当前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环境总体上是比较好的,广大医务工作者爱岗敬业,热心服务患者,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不懈努力和贡献。但是,由于多种原因,近年来,一些地方的个别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不高,甚至发生医疗事故,给患者和家庭造成伤害,还有一些地方医疗纠纷增多,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的事件呈上升趋势,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以纠缠、冲击医院为手段谋取私利的“医闹”现象,医患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和理解,医务人员缺乏安全感,不敢采用风险较大的医疗救治技术。与此同时,由于一些医疗机构管理不到位,内部治安保卫机构不健全,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控的措施和经费不落实,社会治安防范队伍与医疗机构内部治安保卫力量没有形成合力。一些大医院出现了倒卖专家号的“号贩子”和以介绍看病、转院等为名进行谋利的“医托”,盗窃、诈骗患者等治安案件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干扰了人民群众的看病就医,破坏了和谐的医患关系,影响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在全国卫生系统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完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着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纠纷,对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建立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要加强医疗机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综治部门牵头,卫生行政、公安和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构建党政领导、专群结合、警民联防的医疗机构治安防控网络,严厉打击破坏医疗秩序、危害医患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