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的方针,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好医疗卫生救援队和应急物资储备,有效防范和应对“五一”黄金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及时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工作。市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应对重大和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准备工作,区县医疗级机构要及时处置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
节日期间,一旦发现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疾控、卫生监督、医疗等部门要立即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处置。同时,迅速按相关预案和规范采取救治、隔离等卫生应急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报告。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增强信息意识,做好节日期间信息报告工作。实行每日突发公共事件“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监督情况“日报告”制度。节日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应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在事件发生后立即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值班室,并在事发1小时内将详细情况报告市卫生局,后续情况及事件处置进展情况应及时续报。严禁迟报、漏报和不报。对发生迟报、漏报和瞒报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加强12320公共卫生公益电话值守工作,保证市民防病咨询、寻医问药、举报投诉的渠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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