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血液中心及各采血机构要认真做好备用血准备工作,确保医疗用血供应。
《通知》要求各区、县卫生局和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监管和卫生监督工作。要结合“五一”期间食品销售、饮食消费和卫生习惯的特点,切实做好食品、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防止食物中毒、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发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游客和市民的身体健康。各级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情况,并组织食品卫生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鼓励他们参与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工作。
做好处理食物中毒、水污染事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能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妥善处理。要及时处理消费者举报投诉,每起举报投诉均应有专人跟踪处理,投诉处理结果要及时回复消费者。
《通知》还要求各级疾病控制机构加强节日期间卫生防病工作。要明确疫情值班、疫情处理、卫生巡查等各工作岗位职责。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所需装备、消毒药品、监测工具等物品的储备和准备工作。要绝对保证车辆无损和通讯联络畅通,如发生疫情事故,能及时调动人力和物力,做到反应灵敏、信息畅通、装备齐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要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按每日工作安排,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在节日期间,设置应急分队备勤,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要主动与旅游、交通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共同做好节日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各种灾害事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和紧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要大力宣传卫生防病和保健知识,密切关注当地可能危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重大传染病疫情动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提前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直报网络和通讯系统进行检测,确保报告系统正常运行;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所属应急中心,负责节日期间紧急疫情事故的应急处理,并对重大、涉外、跨区县的突发事件,随时做好应急反应准备工作,处理好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