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表示,即将于5月1日起实施的《处方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为方便药品名称的查询使用,并规范处方药品名称,卫生部特编写《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以供临床医师、药师和护士参考。
《目录》共收录26大类93个亚类的1029种药品,其中单一成分药品为1009种,复方药品(制剂)为20种。
卫生部强调,《目录》中只收载了医院中较常用的药品通用名。同时,随着医药科学的发展和临床需求,《目录》将不定期地进行补充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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