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制发统一标准发至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相关手续及核报流程;
二是“上调”与“下派”相结合开展业务培训。即将开展直报的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练的专职医务人员到管理中心接受相关培训,已经实行直报的单位由区管理中心每天下派审核人员进行全程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运行安全;
四是定期进行直报网络系统维护,及时分析并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保障软硬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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