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对符合治疗标准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的抗病毒治疗及CD4检测;对有治疗需求的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4800元标准给予补助。
对因艾滋病造成的特困人群给予生活救助。因艾滋病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特困病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亡的孤儿,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父母双方一方亡故的子女,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按照每人每月150元标准给予补助;因艾滋病导致子女亡故且无其他人赡养的60岁以上的老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肺结核病人实行免费检查、免费提供抗结核药;按照结核病诊疗规范,对现症贫困结核病患者给予辅助诊断、辅助治疗和并发症治疗,按照每人每年最高限额9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对急性血吸虫感染病人,按照治疗方案规定的要求进行医疗救治,按照每例最高限额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现症晚期血吸虫病病人,原则上按每例每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医疗救治。
此外,对全省范围内确诊的人禽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不明原因肺炎病人、新发传染病、不明原因传染性疾病病人以及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病人进行医疗救治,按实际发生额,由省和市或县(区)各负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