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83次,涉及7种医疗器械产品。
二、从广告发布情况上看,违规行为包括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83.1%,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广告占违规广告总数的16.9%。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三、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全部符合广告审查标准、并已在市药品监督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大众,要注意甄别真假医疗器械广告,拒绝虚假宣传。
| |
| · 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言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留言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提醒:不要进行人身攻击。谢谢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