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合同都没有签,就要先打3000万过去,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我们公司不会去做这么一件傻事的。”该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兰州大得利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办公室魏主任证实,的确有3000万意向金一事。
“搞不清楚,国有企业有些事情可能比较微妙。”魏主任说。
对此,兰药集团改制办马主任告诉记者,3000万的保证金,是为了考察投资方的实力和诚意,“因为我们是老企业,负担比较重,债务负担也多,这个钱是属于保证金性质的,不打到企业,打到国资委,国资委当时设立专户。国资委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再筛选出来三四家开始进行谈判,等到最后谈成了,这个钱多退少补,没有谈成的就把钱退给你。如果谈成了,再补一个差额过来。”马主任这样解释。
他还表示,重组一事主要是国资委方面推动,企业自己的主动权很小。兰药集团只是负责把自己企业的问题、困难和优势摆出来,其他的全都由兰州市国资委、国企办和投资方谈判。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来看,兰州国资委对于兰药重组的整个过程,几乎是事必躬亲。按照其对“兰州市百户企业资产重组”的方案,外来投资者通过协商完成资产重组以后,兰州国资委将向被重组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向被重组企业委派监事和董事参与企业决策,并要求外来投资者将资金打入国资委指定的银行专户,由国资委监管外来投资者所投资金的运行,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投资计划进行投资和使用。
兰州国资委坚持认为,这些措施能够保证外来投资者资金到位,最大限度地规避外来投资者的短期套利行为,解决制约重组企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而在意向方企业看来,兰州市国资委的上述这些做法,让他们不能接受。
远大集团,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百洋集团对记者明确表示不再参与兰药集团收购。
而对于兰药本身,因为业绩本身不如佛慈,而且企业负担比较重,远大一开始就志不在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