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在2007年医院管理年暨全国医政工作会议上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 这个对广大患者利好的消息,却在近来遭到了业界和社会的一片质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缺乏刚性的制度约束和相应的配套措施,这个良好愿望恐怕难以落实。
欠费严重 医院叫苦
近日,记者走访了呼和浩特地区的几家大医院,院方普遍表示,“先救人,后缴费”原则医院一直在实施,这已是老生常谈的事了。内蒙古医院有关负责人说,医院实行总值班制度,保障患者在无钱情况下也能获得及时救治。由处级以上干部24小时值班,一旦总值班签字,患者将进入绿色通道,接受优先治疗。记者看到,在医院总值班记录簿上平均每天有两三例,多时达到六例。
但是,医院为此却背上了沉重负担。内蒙古医院院长张文挺说,医院每年因欠费、漏费损失上百万元。这个包袱大医院还有能力背,小医院则无力承担。政府给的事业补助资金刚够给医院离退休职工发工资,在内蒙古医院以前补助只有700万元,去年内蒙古医院新盖内科、外科大楼,政府的补助增加到1700万元,但对于医院的负债来说是显得太少了。
记者了解到,欠费问题在全国许多医院是一个普遍问题,一年少则十几万,多则几百万,由于缺乏机制保障,医疗欠费均由医院承担。一些地区规定,病人跑单的费用按比例由医院财务、责任科室、责任医生分担。
内蒙古医院副院长赵兴胜说,以前医院解决欠费问题曾经惩罚过主治医生和所在科室,后因医生意见太大而取消,改由医院财务承担。现在只能加强管理,避免出现此类情况。
在互联网上,近日许多人对此事发表言论。有网友质疑这一做法, 称“先救人后缴费”的提法,极有可能在实际过程中演变为“救人之前不得收费,”从而加重医院的欠费情况。
“先救人后缴费”原则无力改变现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