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药监局长郑筱萸一案已于4月20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诉讼金额为600余万元。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预计5月上旬开庭,5月下旬正式判决。
从权威渠道获悉这一最新消息时,距郑筱萸案发已过百余日。
“受贿不同于贪污,其案情一般比较简单,所以从审理到判决的时间不会太长。”知情人士称,届时不排除公开审理的可能。由于有郝和平案例在先,所有涉案企业的名单可能一并公布。
记者掌握的信息显示,除了已经曝光的海南康力元集团,还有浙江金华地区一家医药上市公司及台州双鸽集团等与郑筱萸案有涉。
药监系统人士猜测,此次郑筱萸案判决可能会从严,政府高层希望药监干部在此后与医药企业交往时受到足够的警示。
陷身“潜规则”
权威部门3月初发出的一份内部通报称:“郑筱萸在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伙同其妻、子涉嫌收受贿赂445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和3万美元。郑筱萸应海口康力元制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等多个企业主的请托,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药品进口许可方面,谋取个人利益。”
记者获知,通报所称的多个企业主并非虚言。可靠人士透露,浙江某知名集团下属医药上市公司负责人之一曾于今年初“协助调查”郑筱萸案,并主动交代了行贿金额100万元的事实。
仅从行贿金额来看,这似乎比之前曝光的康力元数额更大(康力元涉案金额为数十万元)。
记者致电该负责人求证此事。当事人矢口否认并称“以发展公司业务为重”。
据相关人员透露,该100万元系郑筱萸的妻子刘耐雪索贿。刘曾向该企业负责人暗示,郑筱萸之子郑海榕在上海开办企业的注册资金尚未到位,经济有些困难,“能支持就支持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