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以来,按照卫生部的要求,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但由于缺乏全程监管,部分药品反而越招越贵。近来,随着各地新一轮医疗改革的开展,挂网招标、集中药品招标等一系列降低药价的改革措施相继出台。新一轮药品招标改革如何才能还原药价本色?有关药品专家在宁夏日前召开的药品招标采购研讨会上建议,药品招标应加强招标后的管理,着力防止企业规避行为。
企业规避严重
宁夏药品招标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笔者反映,部分医药企业采取高价药投标、低价药不投标、伪造定价文件等方法规避药品招标。在2006年的县级以上城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过程中,宁夏药招办和招标局等单位联合审核,取消了在第二批药品招标过程中伪造药品单独定价文件的共24家不符合相关条件的医药企业的本次投标资格。
四川省是我国医疗改革实施得比较成功的省份之一。2005年至今年9月底,四川省网上集中采购总金额为49.64亿元,占医院用药量的90%以上,平均降价29.1%,让利群众14.4亿元。
然而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阎峻峰介绍,当前药品集中招标中企业规避严重,一些企业以“新药、特药”的形式继续生产、经销高价药品,而一些临床证明疗效好、质量高、价格低的“普药、老药”,其利润微薄,在招标采购中又竞相降价,最终无奈退出市场。
据了解,实施集中招标5年来,每年大约有6000种左右的所谓“新药”上市,这些“新药”大多以变更名称、规格、剂型的方式,包装上市。由于是“新药”,定价非常高,相同药品、相同含量只是改变了剂型的,其价格增加了几十倍。再加上流通中大部分药品是企业自主定价,虚高严重,造成部分药品集中招标难以明显降低市场药品价格。
缺乏全程监督
有关专家分析,药品越招越贵,对药品招标缺乏全程监督是主要原因。宁夏回族自治区主管医疗卫生工作的副主席郑小明分析说,当前我国60%的药品价格由药品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抬高药价不可避免。而企业的任意定价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监督和制约,使得药价居高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