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药品定价高的根源。如果忽略这一点,按照上述专家的建议采取行政定价的方式,结果可能更糟。就在前几天,国务院研究室社会发展司司长朱幼棣已经指出:目前我国对药品定价要经过成本价格调查,专家评审或论证,听取各方意见等5道程序,使得定价药品过多过细,达数千个之多,这样反而容易造成低价药改头换面重新上市。
按照比率限定医疗机构的利润本身,就为药品虚高创造了最佳条件。加之药品监管、定价、医保各部门行政分割情况严重,各个环节都缺少有效的监管,药价虚高问题始终无法得到解决。迄今为止,发改委已经接连主导了20多次药品降价,但是,药价虚高问题并未得到缓解,反而导致了一些低价药品的消亡。因此,目前有关部门应该放下屡试无效的行政调价方式,改变现行的这种药品定价和加价机制,否则,就很难走出“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