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事以前,和许多有着良好职业的白领一样,新药研发专员张志坚循序渐进的安排着自己的生活:在海口分期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准备迎娶恋爱了几年的女友,成立小家庭;为了今后事业的发展,已经有初级职称的他准备参评制药工程师中级职称,并已经通过了计算机和英语的考试,论文也已经发表了;注册执业药师的考试已经过了三门,只差一门就过关了……
“这一切本来去年都能完成,现在都成了梦。”张志坚说,结婚现在已经没有考虑了,没有经济来源的他连每个月付房贷都要拖欠,是一个沉重的负担。考职称和注册执业药师的事目前都无法进行——今年的考试已经要报名了,但是没有单位的张志坚没有资格参加报名。
“我的生命轨迹都被改变了。”对于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件会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张志坚还无法预知。
“我现在只希望尽快还我清白,做一个正常的、自由的人。”张志坚对记者说,“我渴望开始新的生活。”
标本化的张志坚案件
日前,记者致电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联系对张志坚案件有关情况的采访。一位负责新闻宣传的负责人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姚律师介绍,本案中,检察机关在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转载文章的内容被逐步证实之后仍然坚持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张志坚犯有损害商业信誉罪,并在法院开庭审理后撤回起诉,在撤回起诉后又没有立即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仅仅变更了强制措施,致使张志坚目前仍然没有摆脱犯罪嫌疑,这一明显的错案没有得到纠正。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时发现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情况,应立即做出撤消案件或者做出不起诉的决定以终结诉讼程序。”姚律师说,公诉机关应当立即彻底“平反”,还张志坚以清白。
“本案的错误之所以发生,与办案机关对公民权利保护不够,对企业利益保护过度的错误认识有很大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