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某医院一台心脏手术在电视上进行了现场直播。患者的病情、面孔、家庭情况等,在公众面前暴露无遗。
手术电视直播,近年来呈风行之势。仅去年具有一定“影响因子”的手术电视直播就有好几起:7月,某医院进行双胞胎联体婴儿分离手术电视直播;11月,中原某地电视台连播两场心外科手术,患者家属看到患者胸骨被锯开时当场晕倒……
手术电视直播,引来各方热议,焦点“剑指”病人隐私权保护。
专家:不宜提倡电视直播
卫生部伦理委员会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教授樊民胜认为:可从两方面来反思手术电视直播。一是伦理角度。上世纪90年代末,某电视台率先直播一台少儿心脏手术,当时手术暴露得很彻底,患儿躺在手术台上,全身插着管子,其所有个人情况被主持人一一道出,隐私全被公开。最近的手术电视直播虽然已注意保护患者隐私,但还做得远远不够。二是科学实验角度。现在某些医院在施行高精尖手术时,往往急功近利,上午做手术恨不得下午就通过媒体公开。相比之下,国外对高精尖手术大多很慎重,如美国采用干细胞“造膀胱”的手术,在手术开展7年、连续6例成功后才公诸于众。而我们一些医院显得很浮躁,令人怀疑是借电视直播进行“炒作”。
手术电视直播究竟是否侵犯患者隐私权?上海理工大学法学博士刘胜题律师解释,手术直播有两种,一种是教学医院内部专门用于医生或学生观摩学习的直播,观看者为特定人群,播放目的出于教学科研需要,这种做法不构成侵权。另一种是通过电视传媒直播,未经患者或其监护人知情同意,指名道姓,向公众开放,则可认为侵犯患者隐私,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中关于人身权保护的条款。有的直播虽经患者或其监护人同意,也存在一定侵权,比如有的手术是免费的,付不起医疗费用的患者只好听从医院“摆布”。
专家普遍认为,出于患者隐私权考虑,不宜提倡手术电视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