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全市所有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包括农民粮食直接补贴、承包国有农场和农垦企业土地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资金、对小麦和水稻良种良法示范户农民增加补贴,以及对种粮大户增加补贴资金。
从今年起,对农民转包工地而引发的粮食直补资金由谁领取的问题,我市将根据省相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根据文件规定,农民之间土地转包合同中对粮食直补由谁领取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合同约定的,必须要求双方协商补充签订书面约定后,再按照书面约定处理。对单位或村集体将土地承包给种粮农民耕种的,不论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合同如何约定,粮食直补资金一律由农民领取,不得发放给单位或村集体。如合同约定与此规定不符,应要求双方在不影响既得利益的前提下,协商更改合同协议。承包国有农垦企业土地粮食生产者的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由过去农垦系统自行组织管理发放,改为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管理,通过涉农补贴“一卡式”发放。(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