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
1.1 最低收购价执行困难多
一是收购流程复杂,操作难。按中储粮的要求,每收购一笔粮,一个收购库点必须4个人同时操作,而粮食企业改制后,新组建的公司人员少,有的公司只有10多个人,但收购的范围大,点多面广,操作难度大。二是农民质量意识淡化,收购难。近年来,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和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粮食收购,一些加工企业在收购过程中直接放松质量标准,导致农民质量意识淡薄,整晒积极性不高,出售的稻谷水杂较高,需要粮食部门进行二次整晒入库,增加了收购工作和政策执行的压力,带来了新的困难。三是是资金供应不及时,兑现难。粮食收购季节性非常强,时间比较集中,农发行按照企业实际收购数量提供贷款,且星期六、星期天银行部门停止办理业务,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难以及时获得收购资金,贷款额度得不到保证。
1.2 粮食仓储面临新问题
一是粮食安全保管压力大。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后,粮食收购量、库存量猛增,对粮食安全保管提出了新的任务。如2005年湖北蕲春县收购粮食1.2亿公斤,其中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9 335万公斤,除集中拍卖销售外,只能等待中储粮公司的指令。粮食何时出库、保管多长时间,基层粮食主管部门不清,企业心中无底,安全保管任务重。二是仓库维修资金缺口大。 2006年,各地专门拨付了仓库维修专项资金,有效地解决了仓库维修难题。但由于近几年来粮食企业改革、收购量较小、企业资金紧张等多方面的原因,仓库多年未进行维修,上级拨补的维修资金毕竟有限,还存在相当大的缺口。
1.3 企业和员工利益得不到保障
1.4 预案执行主体错位
中储粮公司是最低收购价的执行主体,农发行是贷款主体,农民是受益主体,而责任主体却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权利与义务明显不对等。特别是作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县级粮食局,承担的压力相当大。收购企业收购的粮食必须由中储粮系统来验收,农发行才予提供贷款资金,粮食局对企业却没有调控能力。如粮食仓容分布不平衡,在以前,可以通过集并的方式很好地在县内进行解决,但现在涉及到粮权及费用问题,县级粮食局发挥不了主体作用,没有决策手段和能力。但是,在执行政策、服务措施、收购质量、资金兑现等问题上,只要出了一点偏差,一切责任都在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身上,承担了本不应该承受的政治、社会和经济压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