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宣传教育,预防劣质粮食原料流入市场。先后2次深入辖区各粮站、酒厂开展陈化粮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向企业法人宣传国家有关陈化粮管理规定,督促企业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对陈化粮源的管理,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二是逐户核实利用情况,防止企业擅自转手倒卖陈化粮和不按规定加工陈化粮现象。对从事粮食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料来源与生产过程进行核实,对辖区各酒厂的生产原材料利用情况进行核实,防止违规现象发生。
三是落实粮食市场监管巡查制度,加强对粮食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集中对辖区所有粮食批发企业、零售经营门点开展粮食质量检测和市场检查活动,依法检查粮食主体经营资格,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各种扰乱粮食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行为。同时督促粮食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和承诺质量制度,要求其在销售粮食时,必须向消费者出示进货渠道证明和厂家质量证明。
四是健全陈化粮市场监管机制,实现对陈化粮市场的全程监控。建立健全陈化粮购销备案制、加工监督制、准运制、责任状制、横向协作制,形成由工商、粮食、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相互配合、强有力的陈化粮市场监管协作网,确保粮食储存、销售、出库、运输、加工和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