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的升高,本市已经进入食物中毒高发期。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出台《食物中毒预防指南》,提醒各集体用餐供应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盒(桶)饭的生产、加工、分装及食具清洗消毒效果等关键环节的生产、加工、分装及食具清洗消毒效果等关键环节的控制。
与此同时,食监人员提醒市民必须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预防食物中毒不能仅靠政府主管部门监管。
食物中毒的基本概念
食物中毒是指因食用了含有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的食物,或食用了含有毒性物质的食物而引起的一类急性、亚急性疾病。主要特征是发病集中,来势凶猛,大多数中毒病人都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急性胃肠道症状,且发病者有共同的饮食就餐史。
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
2007年4月16日下午至17日凌晨,位于真北路1208号的“新伟商贸大厦”工地(红星美凯龙旁)相继有62名建筑工人出现腹痛、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其中30余人食物中毒症状较为典型。经过一系列调查后,相关部门确认为一起细菌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病原因可能与该工地内食堂供应的食品受到致病菌污染有关,可疑的中毒食品包括清蒸鸡腿和大肉。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致病菌有副溶血性弧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餐饮业是食物中毒的高发行业,发生在餐饮业的食物中毒占本市食物中毒的四分之三以上,其中90%以上是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者主要症状为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部分病人有发热。
原则一:防止食品受到细菌污染
生熟食品工用具、容器分别标记,并分开存放于固定场所。常用的区分方法包括:标识不同标记、使用不同材质或直接注明生熟字样等,标识应显眼且不易被磨损、洗刷掉;操作过程复杂的改刀熟食、凉拌或生拌菜、预制色拉、生食水产品等都是高风险食品,在举行重大活动或宴席时,宜尽可能避免供应上述品种。
原则二:控制细菌生长繁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