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前日责令停售4种食品:标称北京市惠利康食品有限公司2月4日生产的薯条(378克/袋),2月6日生产的小红薯(571克/袋),二氧化硫超标;标称浏阳市乡里人食品厂1月10日生产的“乡里人”牌乡里腊鱼(108克/袋),山梨酸超标;标称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0日生产的“大家乐”鱿鱼丝(100克/袋),苯甲酸超标。
记者昨走访市内各大超市,暂未发现不合格批次的产品。众商家称,从未卖过上述品牌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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