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4种食品分别是:标称北京市惠利康食品有限公司2月4日生产的薯条(378克/袋),2月6日生产的小红薯(571克/袋),下架原因是二氧化硫超标;标称浏阳市乡里人食品厂1月10日生产的“乡里人”牌乡里腊鱼(108克/袋),不合格项目山梨酸;标称莱州大家乐食品有限公司2006年12月10日生产的“大家乐”鱿鱼丝(100克/袋),苯甲酸超标。
对此,北京市食品安全办提醒说:凡已购买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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