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户补贴资金额的确定,该省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亩计算;农户粮食直补资金额,根据农户粮食直补面积和县(市、区)粮食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计算。农户粮食直补面积,根据农村税费改革时核定的农业税计税土地面积扣除其中的按规定转为非耕地的土地面积、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再加上新增耕地的实际种植面积确定。粮食直补单位面积补贴标准,根据县(市、区)粮食直补资金总额和全县(市、区)粮食直补总面积确定。
农户承包集体机动地和农户承包地转租转包的,原则上对承租(包)者进行补贴。原承租(包)合同有约定的,尊重农民意愿,按承租(包)合同的约定补贴。
河北省要求,6.5亿元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设区市、扩权县(市)粮食直补资金额由省根据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总产量和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确定;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税计税总产量以农村税费改革时的核定数为准;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根据全省粮食直补资金数额(6.5亿元)和全省农业税计税总产量确定。1.1亿元粮食直补资金的分配,产粮大县(市、区)粮食直补资金额由省根据各产粮大县(市、区)的农业税计税总产量和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确定;全省统一规定的补贴标准根据全省粮食直补资金数额(1.1亿元)和76个产粮大县(市、区)农业税计税总产量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