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事故情况,保障信息渠道畅通,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信息;要制定和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遇有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查清事故经过、原因和损失,认定事故性质,依法追究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农机事故的处理要坚持事故的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各地要动员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农机事故的防范工作,减少和杜绝农机伤亡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