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给队员陈萧带来的思考是:一是资源开采造成贫富悬殊;二是矿区经济发展带来的生态环境破坏触目惊心,煤炭开采殆尽后,矿工和他们的家属仍将面临生活困境。
大学生们发现,煤矿企业内部收入两极分化十分严重。私有煤矿老板年收入都是几十万、上百万元,甚至更高;部分煤矿企业的管理人员月收入达到3000元~4000元;而一个承担生命风险的煤矿工人的月收入大多在1000元~2000元之间。
宁乡县某国有煤矿工人胡明说,挖煤的按照挖煤量计算收入,每车可提成15元,优质煤17元~25元。“每个月平均1000多元,好的时候有2000元。”
胡明说,矿里的管理干部少说每个月三四千元,过节有补助,年底还有分红,平时有车接送。算起来井下的工人要养三四个不做事的(管理干部)。“企业的收入是我们直接创造的,凭什么我们天天下井的比那些不下井的领导少挣这么多?”胡明忿忿地说。
调查中陈萧发现,52.6%的矿工认为煤矿企业分配不公平。这种强烈的相对被剥夺感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稳定。即使在一个家族里,矛盾也清晰可见。
他们曾在浏阳调查了3天,一个女孩的父亲,50岁出头,每天晚上7时拎着矿灯上班,第二天早上7时从井下出来。每天能挣四五十元就不错了,而当煤矿老板的叔叔,却带着两个儿女,安逸地住在矿区外新建的四层洋楼里。
但煤矿的领导也有一肚子苦水。调查中一位负责人一脸忧愁,他的苦恼是——这个矿已经开了30多年,10年后采完了就没的采了,该怎么办?
一座年产量4万吨煤的煤矿的副矿长杨某说,工人往往不知晓生产的责任和投资的成本。他们几个老板每年要交20多万元的税,还要负责抽水、通风、木料、石料、炸药、机械等成本。
杨副矿长称,他最担心工人想不通,玩命、闹事。有些煤矿工人书读得少,有矛盾总是拼命。上个月,老板刚买的奥迪车就被人划了,其他几个矿长也提心吊胆,“搞不好哪天车就被人砸了。”
曹渝等在调查报告中写道:利益被相对剥夺的群体可能对剥夺他们的群体怀有仇恨或仇视心理,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也可能扩散。因此,严重的收入差距会造成煤矿生产环境的不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