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示范区建设。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集中已有的财力、物力、人力,把示范区建设成示范、宣传的窗口。有条件的地区,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要通过示范区,确立主推技术路线,确定成熟机型,为大面积的推广应用积累经验。
(二)扩大实施规模。要在适宜地区加大试验、示范和推广的力度,增加实施区域,在技术模式成熟、农民接受和基础较好的地区扩大实施规模。要选择积极性高的农机大户、种粮专业户、乡村干部家庭作为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广的带头人,政策上给予扶持、技术上给予帮助,通过他们成功实践示范带动周边农户,扩大应用面积。
(三)强化培训指导。要通过培训,使基层农机技术推广人员掌握保护性耕作技术要点,学会技术推广方法,农民会操作机具,掌握技术要领。技术指导人员要进村入户到田,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发挥专家的作用,深入一线,及时解决推广中的问题。
(四)重视宣传工作。注重保护性耕作实施效果的宣传,引导群众采用,提高社会认知度。重视保护性耕作政策信息、技术信息、产品信息的发布,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知识。结合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网络各媒体的特点,选准角度,发挥优势。要结合科技入户、科技下乡等活动,利用各种渠道强化宣传效果,营造好的舆论氛围。
五、切实加强对推广保护性耕作的组织领导
(一)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农机部门要把发展保护性耕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把发展保护性耕作列入政府主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和经济发展规划,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制定发展规划。结合实际,制定保护性耕作发展规划,明确本地发展保护性耕作的目标任务、建设重点、主要措施、保障机制。通过规划争取各方支持,通过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引导。制定规划要广泛调查研究,总结本地的实践,借鉴其他地方的经验,因地制宜,不断创新,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加强交流合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交流、信息交流和学术交流,实现经验和技术共享。加快国际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学习借鉴国内外保护性耕作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解决当地发展保护性耕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保护性耕作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