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户籍改革必须围绕在城市、农村两头,全方位解决“离土不离乡”问题,这种工作目标起码应保证两条最基本的要求,一是受益农民要真正享有城市户籍人口待遇,如城市社会保障等;二是受益农民同时释放出土地
目前,户籍改革问题已日益引起社会关注,但这些讨论往往局限在户籍制度本身,而很少把它放到整个中国“三农”问题和城市化进程中去考虑。
“离土不离乡”的困境
事实上,解决进城落户农民释放土地问题,是户籍改革的一项重要使命。农村劳动力转移“离土不离乡”,加重农业发展困境,实在到了必须高度重视的时候。
提高土地经营规模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西方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也一贯高度关注这点,对以粮食生产为主的我国超小规模的农业经济讲,这更是百年大计。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劳力从事二、三产业的已经占到总量30%以上。但因“离土不离乡”,也由于这期间农村人口较大幅度增长,我国农民劳均耕地至今竟减少40%以上。由上世纪80年代初每人7亩左右,已减少到不足4亩。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以平均9%的速度发展,农民经营规模还在大幅度萎缩,“三农”怎能不是较尖锐的问题?这同时引发城乡教育经费等各项基础建设投入难以妥善规划等问题。但目前国内对“离土不离乡”却已习以为常态。户籍改革必须彻底变农民为市民,在农村这头必须解决农民释放土地的问题。
我国农户经营规模目前仅仅为日本的1/5,农业劳力转移却主要是“离土不离乡”,造成城市化中“减少农民”政策严重缺损。农业规模超小,对内使粮食生产与二、三产业收入差距日益增大;对外加入WTO后,则国外规模农业的冲击日益迫近。这一农业困境即我国所谓“三农”问题的本质。清楚了问题的本质,也就清楚了“三农”问题在我国只是开端而已。
因此,在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同时,逐步瓦解“离土不离乡”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已是关系到“三农”及整个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一个国家农业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出现几乎1/4城市常住人口在城市不能落脚,在农村不能释放出土地的现象,一方面限制了农民的收入及购买力,对整个国民经济有越来越不容忽视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流动人口管理成为城市人口管理的难题,这种对进城农民缺乏激励前景的待遇,也加重了城市社会稳定方面的忧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