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8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在京举行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总结成立6年以来的工作成果,探讨新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新一届领导班子。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商务部、农业部有关领导到会祝贺。
会议指出,农业部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海峡两岸农业的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近两年来,农业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惠台方针、政策,认真履行牵头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职责,广泛开展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各项活动,很好地发挥了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的桥梁作用。
会议认为,近年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显著成效。一是有关部门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惠及台湾农民和促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包括准予22种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并对其中15种实行零关税,两岸经贸论坛上宣布的7项惠台农业政策措施,以及两岸农业合作论坛上推出的进一步完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和支持两岸农业合作与技术推广、便利两岸农产品贸易和大陆台资农业企业产品销售、保护台湾农产品知识产权和维护台湾农民正当权益等四个方面20项新措施。
二是密切两岸农业界的往来,增强了双方的了解与互信,为构建两岸农业合作长效机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多年来,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积极推动两岸农业界的人员往来与合作,建立起了形式多样的交流渠道和平台,与岛内各级农民组织、农业专业协会、农业研究机构、农学院、重点农业企业等保持着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在此基础上,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初步形成了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的合作双赢发展格局。
三是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和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大陆已经在11个省市区设立了9个试验区和4个创业园,主要分布在大陆沿海地区并扩展到西部和东北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6年10底,试验区、创业园已有台资企业4500家,占在大陆发展的台资农业企业的73%左右,实际利用台资近50亿美元,占台资投资大陆农业实际金额的79%左右。通过这些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既促进了大陆农业的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又拓展了台湾岛内农业的发展空间,落户试验区和创业园的台资农业企业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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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步入快速发展期
- 日期:2007-03-29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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