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处处长贾立春认为,原来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农民储蓄积累式的养老保险,各级财政不负担一分钱,集体补助部分由于黑龙江省大部分乡、村财力微弱,乡镇企业发展较差,难以兑现,实际能享受到集体补贴的只占2%。
农民杜海峰说:“算来算去还是自己交的那点钱,没人给贴补,要取还挺费劲的,有啥意思,那我还不如存信用社呢,取钱也方便。”
贾立春说:“保费完全靠农民个人积累,公共财政没有投入,农村养老保险金增值幅度与银行利率大致相当,还会影响农民当期资金周转,农民哪来的参保积极性?”
农保“破冰”,“毛毛雨”需变“及时雨” 贾立春认为,原来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是由于农保制度设计模式本身存在缺陷,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完全靠农民个人积累,集体补贴微乎其微,致使农民没“兴趣”参保。
“黑龙江省设计的农保制度新模式,就是要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过去的量少、面小的‘毛毛雨’变成量足、面广的‘及时雨’”,贾立春说:“黑龙江省新研制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凡年满16至60周岁,在黑龙江省具有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都可以自愿参保。参保农民领取养老金的年龄为60周岁,自领取养老金后,不再缴费。”
据了解,新模式最大亮点是,让农民不再有旧模式下“左兜挪右兜”的感觉,农民参保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个人年缴费标准为200元至800元4个档次,参保者可自愿选择,同时县财政和乡镇、村以及乡镇企业要视承受能力分别按农民缴费额的10%或20%比例补助或补贴,计入农民个人账户。
“这样可以形成与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相近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构成模式,才能体现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性”,贾立春说。
贾立春说,农保新模式已着手在双鸭山、富裕、肇源三市县进行试点,并准备逐步在全省推行。黑龙江的农保“破冰之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最需解决的就是各级财政的明朗态度和切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