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5日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一段文字为那些误读了“新农村概念”的地方干部提了个醒。政府工作报告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反对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在中国启动“新农村”建设的这一年多来,时而在各地发生,有些例子甚至让人“啼笑皆非”。例如,福建漳州市平和县坂仔镇西坑村号召农民建起了40多幢小别墅,成为当地政府大力宣传的明星“小康村”,但西坑村却因此欠下130多万元贷款,成为当地百姓沉重的负担。四川省绵阳市农业科技示范区内建了5个别墅小区,农民住着贷款修建起的欧式豪华别墅,却在为一日三餐发愁。由于不能按照规定领到土地被统征后的生活补助费,许多住别墅的农民为了生计,不得不离开别墅,举家外出打工。
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副主委陈厚生对记者说,他们在2006年作了一个调研,发现“部分地区新农村建设在推行过程中带有浓厚的政府自编自演、城市化病、示范政绩式痕迹。”陈厚生说,这是因为在一些基层政府,特别是较多的农村基层政府存在完成上级任务式的“政绩化执政理念”,“加之我国行政管理长期遵循‘以城市为中心’的惯性思维使然。”
陈厚生说,在调研中一些农民对他说,先闹腾一阵后再说吧。看见干部成天拿着图纸忙来忙去,咱还是不知道新农村到底是个啥,也没人告诉咱啊!“新农村、新农村,修路造房再亮灯”则成为一些地方农民讽刺政府的口头禅。
陈厚生的调研表明,所谓造了房亮了灯、实现了“城镇化”的“新农村”因为脱离了农民的实际需求,非但没有改善农民生活,“在有些地方农民因为集中居住远离耕地,使得原来的庭院经济也几乎被摧毁,导致耕种和生活成本上升。农民负担加重”陈厚生说。
我国政府显然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从去年4月到今年1月,全国5400多名县委书记、县长先后接受了中央统一组织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培训目标明确,即“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领导纷纷到现场“督导”、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