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3.12
全国“两会”再度把电力体制改革这一备受关注的话题推至风口浪尖。在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电力行业一如既往地列在了“四大垄断行业”(电力、邮政、电信、铁路)之首。温家宝称:“要加快推进垄断行业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
此时,在北京西长安街86号电监会和国家电网公司共同的办公大楼,作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重点试点之一——近300平米的国家电网电力交易大厅已经启用数月:“你可以在这里查阅电力市场的交易信息。”现场一位工作人员表示。
国家电网公司相关人士称,以市场化为目标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在按照既定目标推进。而国家电监会有关人士则表示,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听取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实施意见》最终稿将于近期揭晓。
据了解,《实施意见》秉承了2002年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5号文件”所确定的方向和目标,并将分门别类细化各项改革内容,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展开试点。
“5号文件”确定方向未变
即将展开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总体目标依然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健全电价机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发展,推进全国联网,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这与“5号文件”确定的总体目标一致。“5号文件”依然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电监会副主席王禹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2年以来,按照“5号文件”的精神,电力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重大进展,给传统电力工业运行体制带来了深刻变化:垂直一体化经营的体制发生转变,发电侧竞争格局基本形成,新型电力工业监管体制已具雏形。改革促进了发展,深化改革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
“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绝不是另起炉灶。”国家电监会政策法规部主任、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强表示,“十一五”电力体制改革就是要按照“5号文件”确定的目标和方向,继续做没有做完和没有做好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