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身陷“禁电”、“限电”旋涡,难逃之“罪”是:行业违背国家标准现象愈演愈烈!2006年全国产销电动自行车1800万-2000万辆,半数超速超重,不符合1999年出台的国家行业标准。其中,最为管理者诟病的就是超速。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时速应低于20公里,这项不达标,产品质检“一票否决”。然而,骑电动车的人总希望速度更快,顺应民意,电动车厂商打起擦边球:安装限速器。如此电动车能顺利通过检验,到销售店,商家直接或教用户卸掉限速器——车速可提到35公里/小时。记者在苏州采访,惊悉有的电动车时速甚至能达60公里!相应地,电动车的电池电压也从12伏冲到48伏。电动车超重也普遍。国标规定不得超过40公斤,但速度快了车身肯定加重。据说,随着城市“禁摩”力度升级,不少摩托车厂家把摩托车换上电动车电机,就弄出“电动自行车”!
陆金龙说,行业协会反对企业生产超标准的不合格产品,反对电动车带限速器,呼吁行业自律,严守国家现行标准,避免给行业带来更大风险。
学学北京,从源头抓起
违反国家标准的产品,禁止入市有理,但守规矩的产品是否也要受牵连?陆金龙反对“一刀切”,以禁代管,以停(停止上牌)代管。他建议,各地在法律许可的范围里,学习北京、上海的源头管理。2005年底,北京取消之前发布的“禁电令”,分批公布合格产品目录,255家企业的306个品牌、850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获准在京销售,并可办理电动自行车牌照。由工商部门牵头,北京对进入目录的电动自行车跟踪检测,不合格的(包括使用限速器)随时逐出市场。去年9月,包括上海一家名牌产品在内,有一些电动自行车被北京宣布为“不合格产品”。
更新标准,将“电自”“电摩”一分为二
电动自行车能不能快起来?全国5亿自行车用户、5000万电动自行车用户中,有此想法的不在少数,他们交通消费升级的诉求能否得到尊重?既然电动自行车摩托化难以遏制,不如呼应技术和市场演变,修改产品标准,让厂家名正言顺地产电摩,老百姓名正言顺地骑电摩。
在国家发改委关注下,电动自行车行业标准更新进入热启动。电动自行车王国酝酿分家——时速低于20公里的,仍叫电动自行车;超重超速、被媒体称作“披着狼皮的电动自行车”,将易名电动摩托车。前者由中国自行车协会制定产品国家标准,后者由中国摩托车协会牵头编制国标。目前,电动摩托车标准二稿已交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