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也认为,被告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五大队处罚李国宾的监控记录资料显示不一致,违法行为表述不一,执法民警各不相同,证据不具有唯一性、排他性,因而处罚李国宾超速50%以上的证据不足,而在原告李国宾没有放弃申诉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罚决定书,被告在程序上违法。
限速标准谁来制定,规范“裁量权”势在必行
在长沙开车的一位司机小陈告诉记者,现在因超速被处罚,几乎每个司机都经历过,一次少则200元,多则2000元。他说,湖南境内许多公路上,一会儿限速60公里,一会儿限速40公里,又宽又平的路却不敢正常跑,自己超速“1公里”也被罚过款。
衡(阳)大(浦)高速公路去年才通车,由于可通过京珠高速公路和衡(阳)昆(明)高速公路进入衡阳市区,因而在衡大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很少,路面又宽又好,但这条路却限速100公里。不少司机对记者说,跑这条路的司机稍有不注意就会超速行驶,与其这样限速,不如将设计标准降低点,以免浪费国家资源。
长沙市一位老司机老刘对记者说,长沙市至望城县的“金星大道”,双向六车道,又宽又平,两边还有人行道,却限速60公里,有一次跑了90多公里就被罚款2000元。他认为,由于交警超速罚款自由裁量权太大,特别是当交警部门剥夺了一些超速被罚司机的陈述和申诉权利后,就显得更加不公平。限速标准由交警自己定、测速和超速证据由交警自己提供,没有人来约束,使目前车辆行驶速度越来越慢而罚款越来越多。
记者在郴州市采访了一些过往司机。他们认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限速标志,须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而且必须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郴资桂"高等级公路设计时速是80公里,《湖南省高等级公路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高等级公路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而交警却以时速60公里至20公里作为限速标准,只要交警想罚,每台车必中罚,使郴州市这条高等级公路成了“慢车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