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条高等级公路上,限速混乱的情况并非这一处。如桂阳县至嘉禾县路段的203K+300M至243K处,不到40公里,设立了23块限速标志牌和2块雷达测速牌。郴州市至桂阳县路段的173K+500M至203K+010M处仅30公里,也设立了16块限速标志牌和8块雷达测速牌。内容都是80公里至20公里不等。更为难以理解的是,在这条公路上曾发生过同一辆车在一个小时内,受到三个交警大队超速罚款的情况。过往司机怨声载道,郴州市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都曾向有关部门投诉过,但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4月4日上午,李国宾花了三个小时,专门守在被交警部门认定他违法超速的“郴资桂”高等级公路176公里处,发现没有一台车不超速的,如果按每台车罚款500元计算,这个路段一上午就可罚款17万元。
先交罚款后走程序,司机申诉权利被剥夺
据李国宾介绍,今年3月22日,自己的一台福莱尔小车要转让,而买主匡先生在交警大队调阅这台车的资料时发现,这台车在2006年12月1日,在“郴资桂”高等级公路上,有一项超速罚款2000元、扣6分的记录。3月23日,心存疑虑的李国宾找到了郴州市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第五大队,要求查阅有关资料,但五大队以领导不在为由拒绝了李国宾的要求。以后的几天,李国宾几次都去五大队,但都无法得到处罚通知单和有关监控记录等材料。特别让他气愤的是,一个警察对李国宾说,千千万万的人都被罚了,你又能怎么样?李国宾将此事写成书面材料送给郴州市人大有关部门,市人大批示要求公安局督促交警处理此事,但交警支队一位干警说,人大的东西见得多了!还是不提供相关材料,更不愿对此事作出任何解释。李国宾发了火,执意要求交警部门提供有关处罚决定书和相关证据等材料,完善处罚程序。
4月3日,交警五大队对李国宾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补充了有关如“交通违法查获经过”、“行政处罚告知笔录”、“调查笔录”等材料。正在此时,交警五大队教导员对李国宾说,你去找一下熟人,少罚点,只罚500元。李国宾说,就找你。这位教导员当即写了个“罚款500元”的字条。当天,李国宾交了500元罚款。
立案后,交警大队感到事态严重,找了一个“中间人”协调,希望李国宾撤诉,并承诺退还500元罚款,赔偿2000元,扣分记录已无法消除,但是交警大队承诺,如果李国宾开车再有违章,由交警五大队负责协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