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小明一天天消沉下去,家人非常担心,怕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承受不了这个心理压力,从此留下心理阴影,没有勇气面对以后的人生。
■新校顾虑孩子在校惹事
14日,记者多方联系栾城县五中未果。冶河镇第二中学的工作人员解释了不接收小明的原因。其说,小明是在五中不要的情况下才欲转学到本校的,其在五中的表现就非常不好,经常违纪,通过多方打听,学校还了解到小明的其他一些不良表现,该校接收这样的孩子也是有顾虑的,难免其不会再生出其他是非。
据省会教育部门的同志表示,根据国家《教育法》规定,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学校不能以任何名义开除或劝退学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对调皮捣蛋、淘气的学生应该耐心教育,而不是推出门外、拒之门外,否则,很有可能会衍生出其他社会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