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岁:可制定自己的用钱计划,能和商店讨价还价,学会买卖交易。
10岁:懂得节约零钱,在必要时可购买较贵的商品,如溜冰鞋、滑板车等。
11岁:学习评价商业广告,从中发现价廉物美的商品,并有打折、优惠的概念。
12岁:懂得珍惜钱,知道来之不易,有节约观念。
12岁以后,则完全可以参与成人社会的商业活动和理财、交易等活动。
上海市崇明县教育督导室郁锦香老师曾对西方教育家的上述计划这样评价:“西方社会对少年儿童的经济意识教育比较看重,这与西方社会商品经济发达有关。”
郁锦香说,钱和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儿童的观察能力很强,对钱产生的印象早于其他事物,因为钱能给儿童带来直接的好处和利益,家长只要带着孩子逛几次商店,钱的用处便牢牢树立在儿童心中。
她同时指出:“钱的知识与道德教育有紧密联系。孩子懂得钱应该经过劳动赚得后,便产生爱惜钱的心理,引起储蓄行为,避免浪费。我国当前一些学校学生对钱毫不珍惜,任意挥霍浪费,与缺乏理财教育有关。”
郁锦香认为,懂得节约钱,计划开支,是很好的习惯,有助于孩子将来长大后从事财会经济工作,知道自己挣钱,培养独立精神。郁锦香说:“通过理财教育,让孩子了解商品社会,培养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竞争意识,打破传统观念对理财教育的束缚,转变思想,能为孩子进入社会作好准备。” (王烨捷 郭云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