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居民郑光今年68岁,老伴去世多年。2006年四、五月份,郑光在某小学附近叫住了小学女生辛辛,称只要辛辛跟他回家,可以给辛辛点零花钱。辛辛顺从地跟着郑光回了家。到家后,郑光给了辛辛一些钱,随后提出要求,辛辛为了有钱花跟郑光发生了关系。从那以后,辛辛还曾主动找过郑光“借”零花钱。2006年夏天,辛辛还领来同学丽丽从郑光那里“借”了20元钱。2007年1月上旬以后,丽丽也跟郑光发生了几次关系,当然也跟郑光“借”了钱。丽丽花钱大手大脚引起了父亲李明的怀疑。当他质问丽丽的时候,孩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李明于3月30日带着丽丽到公安机关报案。3月31日10时20分,郑光被民警抓获。
办案检察官表示,辛辛和丽丽都是未成年人,不论她们是否愿意,郑光都涉嫌强奸罪。(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