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5日晚上9时许,陈某雄与陈甲、陈乙在福清海口镇逛街时,见一名女青年独自走进偏僻小巷,便尾随其后。见四下无人,陈某雄冲上前去抱住女青年,并伸手抚摸该女青年胸部,陈甲和陈乙也跟上前猥亵。女青年挣扎、叫骂,3人立即逃离。
第二天晚上7时许,陈某雄与陈甲、陈乙、陈某福、陈丙等5人尾随吴某某至海口镇元载大桥下一较暗处。陈某雄率先冲上前,从背后抱住吴某某并摸胸猥亵,陈甲和陈丙上前将吴某某按在地猥亵,吴某某大声叫喊,陈某雄等人才罢手逃走。
据了解,吴某某系中学生,陈某雄作案时系福清海口某中学高二的学生,陈甲和陈乙均为未成年人。陈某雄在学校念书期间,看多色情影片,为寻求性刺激走上犯罪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