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开始至本月18日,《北京市公路条例(草案)》将在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www.bjrd.gov.cn)征求市民意见。市民可登录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表意见和建议。
根据草案规定,伪造公路养路费票证和收据、套用或者伪造机动车牌照、办理停驶手续后在停驶期间行驶、欠缴公路养路费6个月以上等行为,养路费征稽机构可暂扣违法机动车辆,并责令车主缴纳公路养路费及滞纳金,否则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收费公路上车流量过大影响通行时,草案规定管理者应及时采取提高通行效率的措施,如果遇堵不作为,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将可被处1万至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