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12月9日8时,山西省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所谓计重收费,是指按实际称量的车货总质量和行驶的里程收取通行费。其遵循的是“多用路者多交钱,少用路者少交钱”的原则,“是一种更为公平、合理、科学的收费方式”。实行货车计重收费之始,有人认为,计重收费是治理超载超限的治本之策,在山西更具有现实意义。如今,计重收费已实行4个月,在许多人眼里,它已成为超载合法化的代名词。
都是超载惹的祸
“丁零零……”,3月8日凌晨2时,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惊醒了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贺永平,“太长高速公路(太原―长治)952公里附近,发生交通事故,请出警。”电话那端传来指挥中心的声音,贺永平和同事们匆匆赶到事发地。
事故现场,两辆同向行驶的货车尾随相撞,前车被后车撞进了停车带,后车停在距离前车几米远的行车道上,事故车辆不同程度损坏,地上散落着碳黑。后车驾驶员已死亡,驾驶室后面卧铺上躺着的一人受伤。经交警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与后车的严重超载有很大关系。该货车核载6吨,实载竟然达到12吨,超载达100%,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
据介绍,伤者为肇事车车主,交城人,司机石某是他雇用的。3月7日下午,两人从孝义市某碳黑公司装载12吨碳黑准备前往河南送货,从一份送货协议看,交货时间为3月8日,双方议定运费为3200元。两人从太谷上太长高速,没多久便发生交通事故。
交警对肇事车辆进行了车辆技术司法鉴定,该车制动系统正常。司机石某为颅脑损伤致死。
贺永平告诉记者,在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超载货车在快速行驶过程中,一旦前方有异常情况,即使驾驶员能迅速反应并采取措施,但往往会因车体质量过大,而影响应急措施的有效执行,进而引发事故。另一方面,机动车的核定载重量是机动车保持良好性能的必要条件之一,长期的超载运输必然会影响车辆的性能,从而给车辆的安全行驶带来巨大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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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后 带来治超尴尬(图)
- 日期:2007-04-1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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