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桂林市的货物快递、托运行业发展迅速,据统计,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货物快递、托运企业现已有60多家,年产值高达6000多万元,并继续保持高速增长。而市工商部门及市消费者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近几年来,消费者对物流业的投诉也在逐年递增。
迅速发展的货物快递、托运行业在为人们带来快捷方便的同时,也给消费者带来了—些麻烦和苦恼,成为市民投诉的新热点。
近日,一位市民向市消费者协会反映:他委托桂林市一家快递公司托运书籍、电器等物品到武汉,给在某高校就读的女儿,并购买了3500元的货物保价。可女儿在取货时发现电脑液晶显示屏丢失,于是要求快递公司赔偿。然而该公司称:货物的保价费是统一购买的,不是单件保价,其托运的货物有10件,丢失一件只能按投保额3500元的十分之一计算,也就是赔偿350元。
据了解,货物快递、托运行业丢失与损毁货物、拒绝赔偿、延期到达、追加费用等现象较多,导致了广大市民对该行业的投诉大大增加。市工商局双生分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2004年,该分局受理货物快递、托运行业的投诉仅为9件;2005年提高到17件;到了2006年,则上升至55件之多。市消费者协会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4年至今, 据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他曾专门对一些快递公司进行调查,除个别规模较大的公司业务比较正规外,一些小公司管理确实存在问题。一些快递公司快件货物随地乱堆,无人看管,业务员经常在货主未看完托运单上的条款,就催促货主填单据,而接受托运的快件则胡乱堆放。桂林市市民对货物快递、托运行业的投诉逐年上升,其中货物遭损毁和丢失是投诉的热点。
桂林市快递、托运市场良莠不齐,部分公司在根本没有完善物流渠道的条件下,以低价抢占市场,或做出难以兑现的承诺。他们利用货主不熟悉货运的所谓“行规”,当货物丢失后,仅赔偿少数部分:大多快递公司都是参照《邮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客户托运货物时已保价,在货物丢失时,按保价金额赔偿;如果不保价,在运输中货物丢失,基本上是按托运费的2倍赔偿。而在出现货物损毁、丢失等问题后,收货方、承运方乃至送货方都会相互推卸责任,造成赔偿取证困难。另外,在货主取货时,送货方不提醒其验货,当货主签字后发现货物丢失或损毁,货运方以货主在收货单上签字为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