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定,农村公路建设中涉及耕地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费用,由地方财政安排的财政转移支付交通资金或拖拉机养路费解决;其他拆迁和养护所需征用的荒山、荒坡、河滩、空闲地、无收益非耕地,均无偿征用;挖砂取料由县级人民政府指定料场,不得收取费用。
省交通厅负责建设的干线和路网改造公路以及配套设施项目的施工营业税,作为省财政预算安排的公路建设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地方交通部门负责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包括县道、乡道、村道、独立桥)的施工营业税,实行先征后返,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省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量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村级道路作为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重要内容,统筹国家安排的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资金),给予重点支持。
会议还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安排,鼓励和发动公路沿线受益企业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组织和调动农牧民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参加农村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全省公路建设和养护单位应积极创造条件,主动吸纳农牧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
《中国交通报》讯(张忠华 杨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