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节能工作,近日,佛山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据悉,到2010年,佛山市每万元GDP能耗要下降0.76吨标准煤,“十一五”期末下降20%左右,年均下降4.5%;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总体达到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
□思路
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面对不断增大的能源供应压力,佛山市将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
一是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制定能源使用效率的强制性指标,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能耗小的重化工业,要加快节能进步及技术的推广使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新建的重化工业项目单位铲平能耗必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会展、旅游、文化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
三是建立起能源梯级利用体系:在存量方面,运用节能技术、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提升陶瓷、水泥、有色金属加工、纺织印染、化工、塑料、电力等行业,坚决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依法关闭浪费资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快对电力、建材、化工、造纸、纺织印染等行业的结构调整;在增量方面,要通过制定和完善行业准入条件等措施,调高投资项目的进入门槛,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的发展。
四是优化能源结构:统筹规划电源电网建设,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拓展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全面实施“上大压小”工程,加快小火电机组淘汰退役步伐。
□措施
抓好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
一、推进工业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十一五”期间,佛山市列入“双千节能行动”的216家重点能耗企业要实现节能140万吨以上标准煤。其他企业也要按照节能20%的要求开展节能降耗工作。
二、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鼓励以公共交通方式作为出行的主要方式,支持大运量、快速度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