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该市947家建筑企业拥有农民工30多万人。长期以来,工地所需农民工主要由“包工头”牵头组织。这种用工模式带来的问题正变得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在:一些“包工头”随意用工、管理混乱,违法转嫁经营风险,损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数量严重不足,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给工程建设质量带来隐患;农民工队伍庞大松散,无序流动,带来管理困难;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难以消除。
从2006年起,该市要求特级和一级企业都要建立劳务公司,并对申办劳务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当年新增劳务公司25家。劳务公司不仅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还要为农民工提供安全生产、权益保护、疾病防治、文明素质和建筑业基本知识的培训,专业工种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劳务公司有法人代表、注册资金、固定资产和经营场所,便于政府部门监管,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也更有保障。
据了解,今后,该市还将鼓励和引导三级资质企业向劳务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