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建设局近日发出《关于加强建设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顺建发[2006]96号),决定按照“分步推进,合理过渡”的原则,逐步实行建设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通知明确,自2007 年1 月1 日起,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起重机械作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自2007 年3 月1 日起,所有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顺德区建设局负责建设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及生产操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和发证等工作,并委托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执行。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两年必须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培训,两年以上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取消上岗资格。
通知强调,现场检查中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或生产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