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获悉:为加快河南建筑业的发展,2006年初,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意见》(豫政(2006)3号,提出我省建筑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为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更好地解决制约我省建筑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近期,省政府又将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建筑业发展的具体政策:
一、调整优化结构,做强建筑业企业
(一)重点支持骨干企业。选择100家勘察、设计和施工骨干企业,依靠市场自我发展的同时,在市场准入、税务、资质、融资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促进其做大做强。政府投资项目和省重点工程要将骨干企业列入投标预选企业名录,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工程建设。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骨干企业资质实行一级管理。税务机关对骨干企业纳税实行专项服务。金融机构应提高骨干企业的贷款信用等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上市融资。骨干企业要通过兼并重组、强强联合、技术合作、专业协作、管理创新、品牌带动等方式发展壮大,扩大企业规模,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积极培育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企业。支持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或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增强其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管理等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重点在城建、交通、水利、石油、化工、电力、通信、铁路等行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或项目管理业务。
(三)积极发展施工总承包企业。大力发展冶炼、电力、公路、市政、水利水电、化工石油、机电安装、房屋建筑、矿山、通信、铁路等施工总承包企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打破行业壁垒,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支持施工总承包企业拓展行业领域,促进其上等级、上规模。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开展多元化经营,开发关联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规模经营效益。2010年,全省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达到160家,一级以上施工总承包企业完成产值占全省建筑业总产值的60%以上。
二、深化企业改革,坚持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