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行政区划调整后,市区范围从过去的443平方公里扩大到1956平方公里。为适应行政区划的调整,汕头市适时组织编制了《汕头市城市发展概念规划》,主要解决主城区与潮阳、潮南和澄海3个新设区在空间形态、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协调问题,并开展了城市发展定位和产业发展定位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切实推进新一轮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为汕头今后的城市发展和空间布局安排提供法定依据。同时,结合近期建设的需要,规划部门编制优化了一批城市发展重点区域和热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中,规划部门组织开展了《小公园历史建筑保护区规划》调整、《海滨路整治改造规划》和《海滨路西延与老港区改造规划》等一批旧城区保护改造规划的编制优化工作,推动旧城区的改造建设工作;协调指导《汕头市潮南区行政文化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重点区域控规的编制,科学引导新设区的规划建设。
汕头市规划部门还组织编制了一批市域各专项专业规划,协调城市各项建设。一是贯彻落实工业强市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对《汕头市工业用地专项规划》进行深化,优化城市工业布局,推进工业园区的集中、集约建设,提升工业园区的经济总量和水平。二是完成《汕头市城市绿地系统总体规划》、《汕头市城市照明规划》、《汕头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等一系列规划的编制,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品位。三是加强市区消防、排水、环卫设施等一批专项规划的编制,促进城市环境的卫生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