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一次大规模整治,民众称之为“治房”。与此同时,广州市发改委等11个部门也展开了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检查行动,又称治房“广六条”,将重点打击囤积土地等六大违规行为。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治房”的决心可见一斑。为什么政府要大力“治房”呢?
我们先看一种现象:上海某楼盘的房价高达10万元/平米仍能卖出,广州市区平均房价约1万元/平米,仍供销两旺,价格呈上涨态势。根据市场经济理论,市场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政府不应当过多干预市场行为。但另一项数据告诉我们:当前我国居民人均收入还比较低,2006年北京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月总收入仅为1878.32元,居全国首位,按这个数字计算,大多数市民工作15~20年后,最多也只能买一套二手房。
以上的现象说明:住房问题因过分强调市场化,已经偏离了社会公共利益,成为阻碍民生和谐的一大障碍,归根结底来看,房地产价格曲线畸形,是与社会贫富差距过大分不开的。房价不断拉高的内因是富有阶层将房地产作为投资手段形成的溢价,开发商只是迎合了这种不正常的理财现象,放大了行业的不公平性,进而影响了社会的不和谐。
不可否认,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期,地产商与政府是有共同利益区间的,那时官员普遍存在GDP至上的思维,在政府有效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房地产商利用自有资金,既改造了城市面貌增加了税收,又拉动了城市二三产业的发展,对政府提高改革效率功不可没。
但对社会中每一个行业来说,政府都是一种潜在的资源或潜在的威胁,政府既是最大的合作伙伴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是扮演合伙还是对手,其价值核心在于这一行业的现状是否危害了代表更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
在统筹城乡发展阶段,政府的思维开始从注重效率转向兼顾公平,当初推动政府效率的同盟者(也是最大受益者)开发商开始面临正义上的决择。温总理在“两会”期间向中外记者时表示“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正义”。
贫富差距问题的解决,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也不能通过某一两个行业的整治行动就能全面破解。从房地产行业入手,解决一两个关乎民生的实际问题,其目的是找到缩小社会主义人民贫富差距过大但在治理中又不违反《物权法》精神的宝贵操作经验、找到合理化的解决途径。“治房”的核心价值是政府已经将调整贫富阶层的利益分配机制问题列入施政前台。后面还应强推“治工资”、“治医疗”、“治教育”等系列措施,多管齐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