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公布房产“成本清单”目的不在抑制房价,而在解决房地产信息失真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其本质而言,能否抑制房价无关是否公布房产“成本清单”,而关乎开发商能否执行合理的政府指导价,开发商能否执行政府指导价则关乎担负法定监管职责的价格等部门监管作为的程度。我认为,现下要防止两种倾向:一种是业主对公布“成本清单”丧失信心,进而让合理诉求淡化熄火,最终使走来非易的公布“成本清单”破冰之举无功而返功亏一篑。记者在盐城采访时就发现,当地准备买房的市民在经历房产“成本清单”刚出台时的“短暂惊喜”后,由于这厢政府公布成本那厢开发商照涨不误,也看淡了这份清单带来的实际作用。二是开发商将抑制房价与“成本清单”二者人为捆绑,得出公布“成本清单”并不能抑制房价的结论,进而成为开发商和“阴沟里鹅子,顾嘴不顾身”为利益集团代言的公众人物否定公开房产“成本清单”的新口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