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中央博弈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问题未获解决
廉租房建设写入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是史上头一次,这也被公认为是今年两会的最大亮点之一。
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
不过,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和进展并不令人乐观,尤其是资金问题,已经成为推进廉租房建设的一大瓶颈。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2006年,全国开工建设和收购廉租住房5.3万套,建筑面积293.68万平方米——仅完成计划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不足。
“1号提案”3月2日,民主同盟中央委员会、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向《中国经济周刊》介绍了两份政协提案。在这两份分别题为《关于发展完善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提案》、《关于强化住房保障职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建议》的提案中,它们共同指向一个相同的对象:廉租住房。提案建议,加大各级财政对住房保障的支持力度,适时建立住房保障基金以及强化各级政府住房保障职能,落实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目标责任管理。
而在今年“两会”期间,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提交的《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的提案一经确定公布,便受到参与“两会”的代表、委员高度关注,被本次全国政协会议提案组定为第1号提案。
“但廉租房现状和进展却并不令人乐观。”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为陈祥福的话做例证的是:目前全国仍有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的情况依然存在。很多未建廉租房的城市给出的理由都是资金问题。
资金问题未获解决
“未能及时建立廉租房制度,除了地方政府重视不够的主观原因,客观原因就在于这些城市普遍是‘吃饭财政’。”陈祥福对《国经济周刊》说。
记者从建设部有关部门了解到,自从2004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以后,考虑到各地财政相对紧张的实际情况,对于廉租住房资金问题,一直是坚持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如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一部分,鼓励单位和个人进行捐赠,地方在住房建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从直管公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