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洁
冠盖云集的亚布力峰会,今年的主题是“大国崛起”。当众多企业家、学者意气风发地大谈“大国崛起”时,华远地产董事长任志强却执意要将主题改成“物权法”。亚布力会议结束后不久,经过第七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终于在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中顺利通过,并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任志强撰写多篇文章,“歌颂”《物权法》的伟大。他认为,《物权法》既是近两年争议最多的一部立法,也是与民众关系最大、最直接的一部立法,同时还是对中国未来发展影响最大、最深远的一部立法,它将决定着中国未来的改革方向。
由于任志强的开发商身份,加之《物权法》对不动产权益及分配涉及众多,这不禁让人联想到《物权法》将对房地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恒产=恒心
就在去年,内地曾掀起一股“不买房运动”的热潮,虽不持久,但短期内确实造成了一定的声势。其时,该运动的发起人邹涛抛出的观点是,既然房屋的产权只有70年,那么与租房何异?在房价日益攀高的今天,还不如以租代买。
确实,很长一段时间内,虽然绝大部分公民买房的积极性踊跃,但在一手交钱一手签购房合同时,心中多有疑虑:“自己花大价钱买的商品房,是否和冰箱里的牛奶一样,也有保质日期?”
今天,《物权法》终于颁布,其中规定:住宅建筑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既然可以“自动续期”,那么私产将不会被打上“保质日期”的印记,成为有产者将不再是梦想。法律似乎是在告诉人们,放心大胆地买房吧!
这种暗示除了让众多已经购房者欢欣鼓舞外,最高兴的应该还是地产商。随着房价的不断攀高,各种反对购房的声音自下而上地蔓延,加上层出不穷的调控政策,“地产商已经很可怜了!”一位房地产商曾这样向《第一财经日报》诉苦。
同样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任志强一直不苟言笑。但最近老任的心情不错,一方面由于华远买壳幸福实业成功,赶上了股改后牛市的雄风。另一方面,《物权法》的颁布,为房地产市场也吹了一趟的春风。
尽管《物权法》对于房地产市场是否能够起到春风化雨般的效果,目前还不可知。但记者采访了多位房产商,均认为物权法对房地产市场是利好。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甚至表示,相关法律早就应该出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