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陈开枝委员建议,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规划建设,应优先选址老城区。各地城市居民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大多集中在老城区,如果将这些低收入家庭迁出老城区,将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从发达国家情况看,一般是有房有车的中高收入者住在郊外或城市边缘地带,享受空气清新、低密度、安静的居住环境,有能力承担昂贵的生活成本;而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都住在老城区,享受配套较好的生活和基础设施,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生活开支,从而达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全民共享。
在新城市中心地带预留一定的面积建设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以经济发达的广州市为例,该市老城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380元,如果廉租房选址在当地公布的金沙洲等偏远区位,低收入群众的上班、上学、购物、看病等生活成本将大大提高,仅仅每天出行一项就要花费6~8元的车费。因此,陈开枝委员建议,全国各地的住房规划,应充分考虑低收入居民家庭对交通、公共服务等设施条件的需求,合理安排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用地的区位,适当扩大建设规模,为低收入群众提供充足的房源,改善他们的生活环境。